个人简介
曾世雄,学历:台湾大学法学学士,高等考试专门职业律师考试合格,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学博士,西德富莱堡大学研究。
经历:执行律师业务,服政府机关公职,作坮中大中兴辅仁教职,现职政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教授。
著作:1.损害赔偿法原理;2.非财产上之损害赔偿;3.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4.企业设计法。
内容简介
人类社会生活在公私两面,为国民一分子之社会生活面及为社会一分子之社会生活面。规律后者之法律,为私法。
台湾地区之法制采大陆法系之体例,法律采以法典、条文之方出之。私法中最重要者,乃民法典。
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者,大体有其共同观念,认为民法典之文字优美、内容合宜。此一观念当然同样存在于民法总则之看法上。
民法典之文字优美,从各种不同之法律条文比较观察,当应肯定之。然而,文字是否优美,并非绝对重要事项,仅止于相对重要而已。民法典之绝对重要事项,与其他法律条文并无两样,乃其内容是否合中妥切。
民法总则是否合中妥切,包括二问题,其一为民法总则现有规定是否妥切之探讨,其二为民法总则应以何种事项为其规律之内容。前者属于民法总则含义解释之问题,后者则为民法总则应有架构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