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沈满洪,男,1963年2月出生,浙江东阳人,经济学博士,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校内兼任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处处长、浙江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兼职有:中国生态经济学会理事兼生态经济教育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沈满洪教授的研究方向为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几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等各类课题20余项,发表《环境经济手段研究》、《水权交易制度研究》、《绿色制度创新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创新》、《绿色浙江》等专著多部,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地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获得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内容简介
水资源配置制度创新的核心是水权制度改革,水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水权交易制度。解决中国水资源供求矛盾是重大的时代课题。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中国已经出现了一系列可供研究的水权制度创新的典型案例。因此,本文以中国的案例分析为基础研究水权交易制度。
通过黑河流域“均水制”案例论证了中国区域水权的初始分配需要依靠上级政府的力量而无法利用市场机制。上级政府的区域水权的初始分配往往取决于自身的偏好状况并需要强制力予以实施。在初始水权得到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水权交易终将出现,并将提高水权配置效益。区域水权制度的安排可能可以利用“自主治理”机制,但取决于区域或流域范围的大小。在小区域或小流域范围内也许既不需要政府也不需要市场,但在大区域或大流域范围之内必须依靠政府主导。
通过东阳义乌之间的水权交易案例求证得到的结论是,中国水权交易制度的改革与变迁是一种由政府特别是区域政府推动的“中间开花型”模式,也就是说,水权制度创新属于政府推动型的改革模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政府间水权交易同样是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理性选择,产权模糊前提下的水权交易离不开政府推动,需求拉动是政府间区域水权交易的主要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