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和刑法哲学,主要科研成果包括:撰写《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本体刑法学》等个人专著11部,主编或参编刑法学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近200篇。有七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内容简介
本书选取了刑法学30个重要专题进行研讨,在“导论”部分对西方刑法学研究的经验和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进行宏观分析,以描述刑法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在接下来的诸章中,就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客观归责、法益侵害说、目的犯、放任、违法性认识、绑架罪、故意杀人罪、受贿罪等专题进行细致分析。在“代跋”中,对我国刑法学发展的知识形态进行了系统梳理,以和导论的“宏大叙事”首尾对应。本书对于推进刑法学研究的发展进程,提升刑法学者的问题意识、创新能力和解释技巧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