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戈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法业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1996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北京中伦金通律师工作,现执业于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先后工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经济法硕士学位。1986年起,先后工作于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先后撰写律师咨询文章和论文80作篇,负责起草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重点研究项目,“担保业务操作指南”和“股科转让业务操作指南“,出版有《担保业务操作指南”,出版有《担保业务操作指南》、《金融律师咨询精粹》和《金融与法律》等著作。
内容简介
从律师公司业务执业的情况来看,公司股东的股份转让(出资转让、股权转让)是律师的常规业务。以公司股份为表现形式的公司股东权是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之一。股权,也叫股东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对公司的财产、经营、收益等方面的权利。股权或股东权是具有商业价值的,可以依法流通和转让的,是随着公司业绩的起伏和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交换形式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包括以物易物、货币交易、纸币交易、票据交易、可流通的股票债券交易,到今天的公司股权交易。股权交易作为资本运作的形式之一,同样存在于有限
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形态的企业组织当中,其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以及交易规则、实质要件等因素是各不相同的。在此,我们主要探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的一般规律和操作经验。
由于股权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基本上分为两类。一类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另一类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产生的纠纷。
完备、细致的股份转让协议,是由结构科学、记载明确、细致周到、逻辑性强的合同条款组成。合同条款应当具体情况具体约定,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个性化的条款是对交易信用的有效补充和维护交易安全的客观需要。有的条款是经过了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考验的,是许多经验的总结和对教训的反思。执业律师代理客户起草审核股份转让协议、研究和掌握个性化条款对于预防欺诈、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和争取诉讼上的主动有积极的意义。
律师执业是法律实践的艺术和技能,是在实践的经验和教训中不断完善和提高的。公司业务律师不但要能够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审查、起草和修改投资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提出法律分析意见,而且还应当能够在承办公司设立、变更、清算和注销等各种法律程序中,及时地、客观地、适当地评价预测法律后果,合法地、准确地控制和把握公司行为、股东行为的法律效力,降低和避免法律责任风险、经营成本风险。
从执业律师代理的股权转让纠纷来看,绝大多数案件涉及到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了正确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纠纷案件,维护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书结合执业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和教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参照政府规章的具体规定,着重研究和分析股份转让合同个别条款、转让行为合法性的判断和股份转让中经常出现的纠纷等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