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H.L.A.哈特(1907-1992),前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度教授,英国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创始人,20世纪英语世界最为伟大的法学家。哈特以其实证主义的姿态、自由主义的立场、分析主义的旗帜以及道德哲学家的情怀,构建了一个庞大而自洽的法理学体系。在其之前,20世纪中期的(英语)政治哲学濒于消亡,法律哲学也奄奄一息;而在他之后,却是分析法学大行其道,法理学界众神喧哗。所以,当代英美著名法学家科尔曼、拉兹等人认为是哈特拯救了西方(英美)的政治哲学和法哲学。哈特梳理和加强了法律哲学与道德以及政治哲学之间的联系,法哲学与精神哲学和逻辑哲学的联系--在此任何一个主题上,他都做出了严肃的贡献。而且,沿循边沁的脚步,在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领域里,他是自由主义传统最强大的代言人。
他的作品包括:《法律的概念》(1961,1994);《法律、自由与道德》(1968);《惩罚与责任》(1968);《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与A.M.奥诺里合作,第二版,1985)以及《论边沁》(1982)。
内容简介
毫无疑问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最重要的一本书,他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本书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本书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本书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1994年第二版而译,在这个期盼已久的版本里,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哈特与德沃金之间长达20年的辩论,主题从司法裁量的问题开始,延伸到法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等问题。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势必又将重新展开一场精彩的辩论,再茺成为举世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