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黄建中,男,山东泰安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内容简介
合同法是调整市场交易行为的基本法律规则,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无不具有完备的合同法。我国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初,立法机关即将合同法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首部民商法律而纳入立法规划,可见其重要性。在广泛吸收、融合现代合同法理念和理论研究成果,大胆参考、借鉴两大法系成功的立法经验,系统归纳、总结我国合同立法及司法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诞生了。这部合同法采纳了现代合同法的各项新规则和新制度,改善了我国合同法分散立法的状况,消除了合同法律之间的重复、不协调现象,实现了合同法律尤其是合同法总则的同一性和体系化。然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合同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立法者以及民法研究者、司法实践工作者予以解决。我国的民法典立法已正式启动,加强对合同法的研究,无疑会为民法典立法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
本书作者黄建中博士是一位在法院系统暂露头角的年轻法官。他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工作期问,主审民商事案件,有相当的实务经验,经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山东大学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深化了对民商法基本理论的认识。2002年考人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国际法学博士,从民商法国际比较的角度进一步探讨民商法。2005年,经我和江平教授推荐,建中博士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王利明教授的指导下继续从事民商法研究。建中博士一直以合同法为研究重点,这次以专论的形式撰写了《合同法分则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合同法总则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两部专著。这两本书均以理论和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疑难案件,对合同法具体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提出了个人的研究心得,这些论述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尤其在我国目前对合同法分则制度的研究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作者从合同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合同法中的典型合同与合同法之外的典型合同的关系以及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之间的关系人手把握合同法分则中的共性制度,从财产性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互易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等)、劳务性合同(包括雇佣合同、承揽合同、旅游合同、出版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送合同等)、其他各种有名合同(包括合伙合同、和解合同、保证合同等)及无名合同(实践中较为定型的交易类型,如按揭合同、信用卡合同等)的角度着力研究各该合同的特色之处,更是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