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诺贝尔经济学奖是在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建立三百周年时由当时的行长艾斯伯林克倡议,并经瑞典皇家科学院批准而设立的,全称应该是“纪念诺贝尔经济学奖”。这项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委任组成的“经济科学委员会”评定,该委员会由五名经济学家组成。严格来说,诺贝尔经济学奖不同于按诺贝尔遗嘱所设立的诺贝尔物理、化学、生物医学、文学以及和平奖,但由于它与其他奖同样在每年10月中旬公布,而且奖金相同,所以,也被认为与其他奖相同,简称诺贝尔经济学奖。
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是在1969年颁发的,从那时到1997年,共有欧美的42位经济学家荣获这项世界经济学界最高的荣誉。应该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都在经济学的某个领域中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颁发反映了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成就与发展趋势。回顾一下历年来获奖者所做出的贡献,有助于我们对几十年来西方经济学进展情况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