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卷收录的主要是商标领域2006年全年的法规、案例和文章,为便于阅读,个别2006年发生的二审判决也一并收录。
[官方文件]方面,《公司法》修订以后,以知识产权出资的限额从过去的20%提高到70%,应该说更有利于围绕知识产权进行的资本运作。《公证法》中明确将保全证据作为一个公证事项,无疑会便利知识产权保护的取证工作。
[典型案例]收录了15个判例。绝对理由确权案件方面,吉列公司的“金霸王”是在我国注册成功的第一个纯颜色组合商标,凯普曼公司的“黄蓝锯条”和可口可乐公司的“芬达”瓶形则在证明商标的显著性方面遇到一些困难;电子行业是一个发展较快的行业,行业商标的意识也普遍较强,但由于公众容易将“eDisk”中e和Disk分别认读为电子和磁盘,没有成为一个独创的新词,因此注册最终被驳回。
[操作指南]本卷收录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解释出台后,嘀标局安青虎局长撰写的一篇解读性文章。
[环球动态]收录了WTO就美欧地理标准作出的裁定,对欧共全法院五个重要判决也进行了报道,分别涉及嗅觉商标和零售服务的可注册性、部分显著性和组合商标中部分要素的可保护性以及商标的合理使用问题,德国法院对三条杠商标的保护,美国法院对淡化案例的认定也是大家关心的案例。
[重要档案]收录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本年度认定的177件驰名商标,以及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通过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72件驰名商标。还收录了《商标公告》第1—1000期的的若干统计数据,以及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长关于零售服务注册的一个通知。
[著论索引]收录了相关的报刊文章索引,同样,为便于查阅,书后也专门按发文级别编写了《文件检索》。